深入解析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认定要点,记者为您全面解答
2025-04-16
更新时间:2025-04-16 18:32:15作者:欧米教育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深入解析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认定要点,记者为您全面解答和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深入解析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认定要点,记者为您全面解答以及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申请资格和程序
问:申请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有本地户籍,符合条件的地区,可放宽在我省有户籍,持有本地居住证;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问:目前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672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5558元/年。各地具体执行标准以省民政厅网站公开内容为准。各地低保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5倍至2倍,由各城市自行确定。
问:低保、低收入家庭财产条件如何限制?
答:申请或领取低保、低保家庭的财产状况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具体标准由各城市确定:
(一)家庭人均储蓄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1人户按两人计算)。
(二)城镇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普通住宅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1至1.5倍(每户1人)按两人计算),无商店或办公楼、工厂、酒店式公寓及其他非住宅建筑。拥有唯一的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住房、政府(社会)补助住房的,不受面积限制。申请农村低保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可拥有农村唯一不受面积限制的普通住宅,不存在商店、写字楼、工厂、酒店式公寓等非住宅。同一家庭的家庭成员分别申请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且拥有农村唯一住房的,按照其财产条件予以认定。农村低保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不住在农村的,按城镇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房产条件确定类别住房。
(三)家庭成员名下无非营业性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补偿车、非高档摩托车除外)、船舶、大型农业机械;
(四)家族投资经营企业(含以家族成员名义注册或投资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注册资本或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存款限额的1.5倍;
(五)家庭成员名下的基金、股票、期货、权证、保险等投资产品和互联网金融资产总市值不超过家庭存款限额;
(六)家庭拥有的金银珠宝等高价值收藏品、奢侈品市值总和不超过家庭存款限额;
(七)各市规定的其他财产条件。
问:低保是按户申请还是按人申请?哪些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答:一般情况下,低保是按户申请。下列特殊人员可以单独申请:
(一)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重症患者、严重残疾人以及其他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中,与申请单人保险的重病患者同住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在5 以内;与申请单人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同住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应在5 以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申请单人保险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以内。申请单身保险的人员(低收入家庭除外)的个人收入应在赡养费中扣除。费用、赡养费和赡养费应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具体由各市确定。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有成员符合单人参保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不再重新认定;
(二)生活困难、与家人失散并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三年(含)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
问:重症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如何定义?
答:重症患者是指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症患者或民政部门根据疾病类型、医疗费用金额综合界定的重症患者。详细内容由各城市决定。
重度残疾人是指经残联部门确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问: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吗?
答:是的。低保对象是老年人、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非义务教育学生、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特殊困难人员。县级。实行分类低保,通过下列方式之一提高救助水平:
(一)按照一定比例或者一定数额增加救助资金;
(二)对符合分类参保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按照当地分类参保金额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按照提高后的标准重新审核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问: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如何申请?
答: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一般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社区(村)居委会协助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等程序并经县民政部门确认。
问:受理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后,多久可以反馈结果?
答: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式受理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之日起,城镇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30日内完成确认,农村低保补助金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将在40天内完成确认。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验时间不计入审核确认时限,但核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问:确定享受低保救助或低收入家庭救助的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救助?
答:被确定为低保对象的,自确定之日次月起发放低保,并按规定申请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经确认属于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的,可向其申请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
问:低保如何计算?
答:低保按照当地低保标准与同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的差额乘以核定的同居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在此基础上,符合分类保险条件的,追加分类保险基金。
单身参保人员的低保标准可根据家庭收入确定。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左右的,可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全额救助;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上的,可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予以救助,不再按照分级保障条件提高救助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城市自行确定。
2. 对同居家庭成员的认可
问: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答: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1) 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包括继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下同);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成年子女和年满18周岁患有重病、严重残疾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 ETC。);
(四)其他有法律扶养和监护关系且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不包括35周岁以上的子女和35周岁以下能够独立生活的成年已婚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的看守所羁押人员(含取保候审人员)、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应当认定为同居家庭成员。
问:同居家庭成员中不包括哪些人?
答:下列人员不属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
(一)与家人失散、独立生活三年(含)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依法认定的失踪人员;
(三)正在监狱服刑的人;
(四)戒毒所强制戒毒人员戒毒期限超过三个月的;
(五)军队中服义务兵役的人员和军事院校在校学生;
(六)各市确定的其他人员。
3.关于家庭收入核算
问:什么是家庭收入?
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共同生活的可支配收入总额或纯收入,扣除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障支出后的收入。
问:家庭收入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家庭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收入:
(一)工资收入。指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受单位或者个人聘用、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而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
(2)营业净收入。是指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扣除营业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其他生产成本以及依法缴纳的税费后取得的收入;
(三)财产性收入。是指将家庭成员所有的金融资产、房屋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返还给其他机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取得的收入;
(四)转移收入。是指国家、单位和社会团体对居民及其家庭进行的转移支付以及居民之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职工直系亲属生活补贴、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等固定收入,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征地安置费、补偿收入、继承收入、赠与收入、附带收入以及其他具有一次性特征的收入;
(五)市、县民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问:申请低保的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是如何计算的?
答:一般来说,城镇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是按照申请当月前三个月的平均月收入计算的。农村低保和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按照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总额计算。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稳定就业人员工资收入如何计算?
答:稳定就业人员的收入可以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算。具体办法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1、按照劳动合同计算;
2、根据近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计算;
3、根据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计算;
4、各市确定的其他方式。
问: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如何计算?
答:在能够确定具体数额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按照实际收入金额计算。如果无法确定具体数量,可以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算。具体办法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1、按照工作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按本地区农村劳动力人均收入计算;
3、按工作地区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4、按照当地行业收入考核标准计算;
5、按劳动能力系数计算。
问:特殊人员或特殊时期的工资收入有扣除政策吗?
答:是的。下列人员的工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扣除,具体办法由各城市确定:
(一)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二)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领取补助人员就业、创业的。
(3)哺乳期妇女。
(四)有未成年人的单亲就业家庭以及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生。
(五)因照顾其他患病、残疾家庭成员而暂时无法工作的人员。
(六)因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无法工作、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工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扣除。
问:出国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如何计算?
答:出国劳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可以按居住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计算。具体由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问:营业净收入如何计算?
答:营业净收入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企业生产经营收入按年收入计算;
(二)种植业、养殖业、捕捞业等收入按一个生产周期计算;
(三)能够出示法定收入证明的,按照法定收入证明计算;
(四)无法出示法定收入证明的,按照当地考核标准计算;
(五)各市确定的其他办法。
问:财产性收入如何计算?
答:财产性收入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房产租赁、土地转租、森林经营权等收入,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合法合同、协议计算。无合同、协议的,按照当地考核标准计算;
(二)储蓄存款利息、证券红利、投资红利、股利收入按照金融机构证明计算;
(三)集体财产收益中的红利,按照分配方案和有关记录计算;
(四)各市确定的其他办法。
问:赡养费和赡养费如何计算?
答:赡养费和赡养费(赡养费)可以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有协议、裁决、判决的,按照法定的协议、裁决、判决计算;
(二)没有协议、裁决、判决或者协议明显不公平的,各家庭成员从各赡养义务人处领取的赡养费,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赡养费=(赡养义务人的月人均收入或年人均收入)家庭-当地低保)标准)50%2”计算;赡养费按支付人个人收入的25%计算;如有多名抚养人,赡养费按累计金额不超过50%计算。缴费人个人收入,但不得导致受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
问:什么情况下赡养费和赡养费(赡养费)可以按较高或较低的标准计算?
答:(1)赡养义务人家庭有车辆、房产、存款等大量财产(资产)或有子女在国外留学的,赡养费和赡养(赡养)费的计算必须可以适当增加。配额。
(二)赡养或者赡养义务人的家庭成员中含有本科及以下全日制非义务教育学生、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的,应当予以妥善照顾。减少赡养费和抚养费(赡养费)的计算金额。
问:什么情况下赡养费和赡养费(赡养费)可以免计算?
答:赡养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算赡养费或赡养费:
(一)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特困家属、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与家人失散、独立生活三年(含)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
(三)依法认定的失踪人员;
(四)在监狱服刑无固定收入的;
(五)军队服义务兵役人员和军事院校学生;
(六)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一至四级残疾人、五至六级退役军人精神病人、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因公殉职的遗属因病死亡的,以及领取农村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入朝民兵、烈士老年子女;
(七)各市确定的其他人员。
问:退休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如何计算?
答:退休(退休)待遇、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按照缴费标准(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职工直系亲属生活补贴如何计算?
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职工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按缴费标准的50%左右计算。详细内容由各城市决定。
问:一次性收入如何计算?
问:哪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答: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烈士表彰基金、一次性抚恤金(含追加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贴、医疗门诊补贴以及领取伤残抚恤金和护理费、丧葬补贴的一至四级残疾人5至6级患有精神疾病的退伍军人;建国前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义务兵家属的优惠福利;
(二)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抚恤金、补贴、奖金;
(三)政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因公(因公)死亡人员家属领取的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受伤人员的护理费用(在职);因工致残返城知青的护理费用;
(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退休补贴、因计划生育死亡残疾家庭成员的专项补贴以及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补贴;
(六)学校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以及学校、政府和社会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八)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九)市级以上确定的少数民族基本生活补助费;
(十)“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十一)事实无人抚养子女的基本生活补助;
(十二)工会等组织向困难职工发放的一次性救助资金;
(十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项目。
问:家庭刚性支出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以下费用可以从家庭收入中扣除。具体比例和方式由各城市确定:
因家庭成员患重病,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6个月以上),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由同住家庭成员个人自行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负担;就读非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下家庭成员的教育费用;灵活就业人员因异地工作而生活成本增加;其他费用由各城市确定。
4、关于家庭财产核实
问:什么是家庭资产?
答:家庭财产是指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存款、有价证券、互联网金融资产、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市场主体、房屋及其他财产等。
问:家庭财产如何确定?
答:区分家庭财产的类别,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存款按照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个人持有的资金(含应收贷款)总额确定。
(二)基金、股票、期货、权证、保险等投资品种和互联网金融资产,按照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金融资产市值(或净值)和资金账户余额确定申请被接受。
(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大型收割机、拖拉机、机动脱粒机等)应当认定为在有关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人。
(四)房屋应当按照住房和土地产权部门认可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身份进行认定。
(五)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以本单位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为基础确定。
(六)其他非日常生活必需的高值物品,申请后按市场价格确定。如果申请人不同意认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记者:关艳玲
答: 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对象认定时,主要看个人或者户籍所在地的经济状况。比如你的家庭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标准,是否拥有住房和财产等。同时也要考虑是否有慢性病或残疾人等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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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低保的过程中,一定要真实提供信息,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真实,很可能影响审核结果并导致无法获得帮助。建议大家在申请前详细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条件和流程,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236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想要查询自己是否符合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身份认定,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咨询了解。他们会根据你的个人情况和收入数据来帮你确定资格。一些地方也会提供网络平台或电话热线,方便你进行快速查询。
168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另外,还可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信息,许多城市都会定期公布低保政策的最新调整和申请流程,这样可以帮助你了解最新的法规和条件要求。及时获取信息才能避免错过重要的福利保障机会。
85 人赞同了该回答